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之療效及安全性再評估未獲通過,其輸入業者應於109年8月16日前收回市售品 主旨: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之療效及安全性再評估未獲通過,其輸入業者應於109年8月16日前收回市售品。 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91404979號 依據: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7款。 公告事項:一、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經本部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,評估其臨床效益及風險,考量該成分藥品具有增加罹患癌症之風險,其療效及安全性評估未獲通過。 二、本部業於109年7月16日衛授食字第1091405749號裁處書,依函依藥事法第48條規定,廢止自公告日起,廢止含lorcaserin成分製劑藥品許可證共1張:創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藥品「沛麗婷膜衣錠10毫克(衛部藥輸字第027218號)」。 三、藥商、藥局及醫療機構,自公告日起,應立即停止輸入、製造、批發、陳列、調劑、零售;其輸入業者應於109年8月16日前收回市售品。 上一篇 下一篇